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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关于加强高层建筑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解读

发布日期:2024-05-15   来源:

现就《沧州市关于加强高层建筑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若干规定》?

随着电梯数量和使用年限增长,各类风险隐患特别是高层建筑电梯使用安全隐患不断积累,亟需制定相关规定加强高层建筑电梯使用安全管理。

二、制定《若干规定》主要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和文件?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河北省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若干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宿舍建筑、公寓建筑、办公建筑、厂房建筑、仓储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旅游建筑、通信建筑等中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电梯。

四、《若干规定》中所称电梯是什么?

本规定所指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等,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五、哪些场所属于高层建筑电梯使用重点场所?该如何管理?

高层建筑电梯使用重点场所包括车站、商场、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公园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上述单位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控内容应当至少保存一个月。在人流高峰期,上述单位应当设置专人开展下列工作:宣传安全乘梯知识,鼓励文明乘梯行为;引导乘客有序乘梯;帮扶老、幼、孕、残人员安全乘梯;劝阻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不良行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电梯维修资金如何使用?

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每年公布一次电梯相关费用的收支情况,物业服务费中的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应当单独立账、按期公布,接受住建部门监督。

住宅小区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重大修理、改造、更新的,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依法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业主对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县级及以上政府(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电梯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进行筹措,对问题电梯及时维修或更新。

七、电梯维修资金的使用由谁监督?

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关规定,接受财政部门对资金收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八、《若干规定》有哪些主要内容?

《若干规定》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对象范围。进一步明确电梯安全使用监管对象、电梯使用日常管理机构或人员,严格落实高层建筑电梯使用登记制度、加强高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电梯维修资金管理、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使用重点场所管理、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问题隐患防范检查机制、问题隐患整改机制、约谈工作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三是不断完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电梯安全行业自律。

九、《若干规定》制定有什么意义?

旨在切实明确电梯使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市县政府各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切实加强我市高层建筑电梯使用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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