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东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背景及意义?
为明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有权,落实管理主体,对工程运行标准化管理,水价核定、计量收费、专业化管护、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各项工作实施科学管理和监督,保证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河北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东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前后内容差异?
2024年修订《东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在2019年《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主要体现在第六条、第十条。
本次修订,删除了2019年《管理办法》第六条内容中的“以社会资本投入新修的集中供水工程,产权归出资者所有。”增加了“农村供水设施维护责任以户家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维护。”修订后,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统一由县供水公司进行管理,真正实现了城乡供水一体化,供应同源、同网、同质的安全水。新增内容使管理全责更具体化,有利于节约用水,减少供需矛盾。
2019年《管理办法》第十条内容中“实行分级管理,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相应的群管组织,受益区要根据供水规模的大小,以村、组为单位,确定一名水管员,负责进村主、支管道、进户供水工程的安全运行、正常供水和维护工作以及水费的收缴上交农饮公司。”本次更改为:全县城乡供水管理,实行“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由县供水公司牵头管理,各村确定一名水管员,水管员的职责为:负责村内供水设施的维修配合工作(具体维修职责分为:水管员负责开挖及回填工作,供水公司负责提供管材及管道维修工作),以及水费的征收和查表工作,同时负责用户欠交水费及水量纠纷等协调处理。修订后,减轻了村级管理的经济负担,进一步明确了供水公司和村级管理员的职权范围。
三、《管理办法》的框架与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包括7个方面,分别为总则、工程产权和运行管理、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源水质管理、供水管理与水费计收、优惠政策、奖惩,对东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四、推动《管理办法》落实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管理办法》的效力在于实施,要求各乡镇政府、水行政部门、供水管理部门认真学习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的三级责任,推动《管理办法》落地生根。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手段,组织开展培训、宣传教育、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动应知应会。二是贯彻落实到基层水管员中,压实各方责任链条,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各项内容。三是强化执行效果检查评估,广泛征求群众及相关部门意见,对《管理办法》定期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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