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事项清单 | |||||
|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市级业务指导部门 | 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 1 | 表彰奖励 | 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记一等功奖励人员荣誉津贴审核 |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级、县级 | 《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中办发〔2018〕31号)第十条 《河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冀办发〔2018〕38号) 第十二条 《关于提高记一等功奖励人员退休费和实行荣誉津贴的通知》(冀人发〔2002〕86号) 第二项 《关于为获得记一等功奖励人员退休后调整荣誉津贴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1号)第一项 |
| 2 | 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高定工资审核 |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级、县级 | 《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中办发〔2018〕31号)第九条 《河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冀办发〔2018〕38号) 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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