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事项备注 | ||
| 法定实施主体 | 行使层级 | 第一责任层级 | ||||
| 1 | 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四十条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
市级、县级 | 县级 | |
| 2 | 对终身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条件、教学活动、广告发布和校园安全等办学事项的监督检查 | 《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第三十二条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
市级、县级 | 县级 | |
| 3 | 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
受委托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省级 | |
| 4 | 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注册工作的监督检查 |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第二十条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增加《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四条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
市级、县级 | 省级 | |
| 5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市级、县级 | 市级或县级 | |
| 6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市级、县级 | 市级或县级 | |
| 7 | 对《企业年金办法》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 | 《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级或县级 | |
| 8 | 对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集体合同规定》第七条、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六条、《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第六条、第四十一条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
| 9 | 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 |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定》(人社部发〔2022〕57号)第十条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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